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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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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群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都太过诚恳,以至于李程秀听了反而更加局促,甚至有些不好意思。

    他当年确实相当恨邵群,如果不是他,他今天就不会窝在一个酒店里当厨子。他应该能考上好的高中,好的大学,会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可是时隔那么多年了,很多东西他都有了更通透的认识,也开始相信命运,邵群之于他,已经是一个遥远的模糊的印象,就像他不会去恨小时候总抢他糖的小孩一样,他早就对于这个人,快没有记忆了。

    在那样认真恳切目光下,李程秀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他觉得从那天见到邵群到现在,一直堵在心里的硬疙瘩渐渐消融了,他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于是第一次对着邵群,清晰而毫不迟疑的说,“没关系。”

    邵群看着他的眼神,异常的明亮,看的李程秀都有些不自在了,他才撇开头。

    样式精美的点心很快一样一样摆了上来,邵群热情的招呼他吃东西。

    李程秀食量不大,晚饭也刚吃过,不太有胃口,就随便夹了几样。

    邵群边吃边问他这些年的情况。

    李程秀就轻描淡写的说,退学之后就去打工了,后来说深圳有很多打工的机会,就来了。

    邵群点点头,沉默了片刻,说,“那件事之后,我家里把我送英国去了,等我再回来,去找过你,但是已经找不到了。”

    李程秀想到那时候的艰难和窘迫,胸中就憋闷不已,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哦了一声。

    邵群放下筷子,再一次重申,“能再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

    很多年没有人对李程秀表示过殷切或好感了。他习惯了或被厌恶或被忽略,有一个人能因为见到他而高兴,哪怕可能只是客套话,对他来说也是有些受宠若惊的。邵群的优越和光鲜,突然也变得不那么让他排斥,李程秀心情好了很多,就慢慢的一字一句的说,“谢谢你。”

    “我才要谢谢你,愿意帮我这个忙。”

    李程秀想起他们要谈的“正事”,就问,“派对,要怎么做,我没有经验。”

    “没关系,你不用有负担,具体的事有具体的人操作,你只要负责定菜单,要采购的东西,然后提前做些准备,当天把菜准备好就够了,跟你平时在酒店做的相去不远。”

    李程秀听得这话安心不少。他没做过类似的工作,只有以前酒店接待会议团的时候,可能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但他还是怕搞砸了,以后在酒店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邵群就给他大致讲了讲会来多少人,菜色主要的口味,一定要有的几样特色菜,等等,李程秀认真的听着。

    最后邵群说过两天带他见这次派对的负责人,到时候他们一起着重商量。

    一顿饭吃下来,李程秀终于打消了在邵群面前的那份局促紧张,说话也越来越顺畅完整。

    邵群忍了又忍,还是问道,“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为什么......”

    李程秀愣了一下,本来刚缕顺了的舌头仿佛又打了结。

    在认识邵群之前,他就已经很沉默寡言,退学之后,变得更加自闭,最高的记录是整整一个月没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

    他小时候总和女孩子玩儿在一起,等到长大到能分辨男女有别时,他的整个人,从行为动作到处事方式到说话的语气,已经在男孩子中显得怪异另类,因此总是被嘲笑,他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只能用沉默掩饰。

    越不说话就越不说话。

    本来俩人聊得顺畅,李程秀一时有些忘形,邵群这一句提醒,仿佛一下子把他打回了原形。

    邵群也觉得挺尴尬,“我只是随便问问。”

    李程秀低垂着眼睛,点了点头。

    “不过你变化不大,还是以前的样子。”

    李程秀坐直了身子,下意识的把身体和他拉开距离。

    “你也,变化不大。”

    邵群勾着嘴角一笑,“你知道吗,那天我见到你后,我跟大厉他们说了,你还记得大厉他们吗?”

    李程秀身子一抖,脸色变得更加苍白。

    邵群还自顾自的说着,“他们都挺高兴的,很想见见你。大厉和阿文在北京呢,小升在上海,本来我一直邀请他们来参加派对,他们都说忙没空,结果一听说你在,都说一定来,你看看,你面子比我还......”

    “不要。”李程秀小声说。

    “什么?”

    “不要。”李程秀抖着声音说。

    他连邵群这个人都不想见,更别说他的那些朋友了,他不明白见到他,究竟有什么可让他们高兴的。

    当年把他当畜生一样耍,如今若无其事的跟他道个歉,他们就成了多年不见的旧同窗了吗?他们有要好到可以坦言欢笑的程度?

    当年的事,总可以归结一句年幼无知,所以他早就不在意了,如果不是邵群的出现,应该说他早就不记得了。

    可是这群人如今要再次集体出现在他面前,就像多年前一起追着他咬过的狗,哪怕那群狗已经长大了不咬人了,他还是心有余悸,还是止不住的厌恶。

    邵群沉默的看着他,突然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柔声道,“你不想见,我就不让他们来。”

    李程秀身体如遭雷击,猛地一震,哗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许久不曾和任何人有过身体的接触,此时竟有种慌不择路,想破门而出的冲动。

    邵群尴尬的收回手,眼中闪过一丝异样,转瞬即逝,他也跟着站了起来,道,“你吃饱了?那我送你回家吧。”

    李程秀点了点头,拎起旁边椅子上的塑料袋,安静的跟在邵群身后。

    邵群一回身,就看见他低着头,像女人一样把袋子抱在怀里,慢腾腾的走在他身后,他皱了皱眉,快走了几步,穿过茶楼大堂的时候,跟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两人在路上有一搭每一搭的聊了几句,邵群按照李程秀说的地址把人送到地儿,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那栋破旧的老式公寓,“你就住在这种地方?”

    语气里面甚至是带着惊讶的。

    李程秀脸上有些发烫,他很想告诉他,有很多人都会住在这种地方,又觉得跟他这样的人多说无益,就说,“谢谢,送我回来,我走了。”

    邵群点了点头,把车门锁给他打开。

    李程秀正要打开车门下车,邵群突然叫住他。

    “程秀,你下次休息是什么时候?”

    “下星期三。”

    邵群摇摇头,“下星期三太晚了,你这个星期六请一天假吧。”

    李程秀一愣,心里顿时有几分不舒服,“不能请假。”

    “有什么不能请假的,酒店也不是没了你不行。”

    李程秀依然摇着头,“不能请假。”请一天假就拿不到奖金,他凭什么为了他一句话就得请假。

    邵群脸上终于露出几分不耐,扒了下头发,道,“如果你担心你们老板,我会跟他打招呼的,就这么定了吧,要是等到下星期三,时间太紧迫了,我希望我办的PARTY能让人挑不出瑕疵,也希望你能配合我的工作,这不也是你们老板要求的吗。”

    李程秀哑口无言,看着邵群跟他挥手再见,然后升上车窗,一脚油门车就飞驰了出去,仿佛多留一秒都难受。

    李程秀依旧抱着他明天的早饭,吭哧吭哧的摸着漆黑的楼道上楼。

    每次走这个楼梯,他都挺害怕的。楼道里的灯泡坏了,常年没人修,楼梯又窄又陡,晚上必须摸着墙前进,可是墙面上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白天他经常看到很多污秽的东西附着在上面,每次摸黑上楼对他来说都是一次提心吊胆的经历。

    回到自己的屋里打开灯的一瞬间,他浑身都被汗打湿,整个人虚脱一般躺倒在床上。

    没有光亮的楼梯间,前后看不到头的黑暗,死一般寂静的校园,他哭着喊着放他出去,声音回荡在空荡的大楼里,更显得阴森可怖。

    这个遥远的噩梦因为邵群的出现,而愈见清晰起来。

    李程秀其实是姓李的。

    学校里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

    “程”是他的母性,可能从一开始,老师就叫他程秀,所以所有人都以为他叫程秀。

    这个学校根本不会有人在乎李程秀到底姓什么或者名字怎么写,尽管学校的人几乎都认识他。

    但凡学生们提到他,都是用所有人都公认的他的形象的绰号,“娘娘腔”。

    所有人在求学生涯中,都一定遇到过这样的人。

    他们虽然横看竖看都是男的,但某些动作,语调,为人处世的方式,就是让人觉得女气。

    李程秀就是这样的人,无论是动作,语调,还是为人处世的方式,都很不男人。

    李程秀其实长得不难看,皮肤白嫩,眉眼周正,轮廓清晰,成绩也很好,要是不是那样一种感觉的人,他肯定会有女孩子喜欢的。

    就算他是娘娘腔,只要人豁达开朗,除了第一印象让人不舒服,认真相处,大部分人还是会接受他的。

    但是他实在让所有人都接受不了。因为他总是浑身散发着让人忍无可忍的味道。不是浓烈的酒臭,就是厨房里油腻的饭菜味,或者混合,整个学期都不见他换过几次衣服,连定力修养极好的老教师碰到他都忍不住要皱眉绕道。

    跟人说话也总是阴沉沉的,十八岁的半大小子却比女孩子还瘦,走路轻飘飘的总是低垂着脑袋,一付软弱窝囊的丧气样子,让人看着就心烦。

    据说他小时候是没有这么糟糕的,家里虽然不宽裕,人也一样瘦小,但是穿戴还是干净的,也没有一副见鬼的营养不良的样子。后来据说他爸跟别的女人跑了,除了留了个破房子外把所有的钱都卷走了,他妈就天天酗酒,也不怎么管他了。

    能上全市最好的重点高中,也是因为自己努力,他据说是他们县少数几个考上这个学校的人,于是县里就给出了钱供他,不然像这种随便一抓都是政商子弟的学校里,哪里是他能进得来的。

    他的身世什么的,在学校都不是秘密,全是大家课间课后的谈资,偶尔有那么几个同情他的,只要一看到他的样子,就都摇头了。

    每当下课的时候,李程秀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的。

    自从他爸离开后,这三年多以来的生活轨迹,如果描绘成图的话,就是一个三角形。

    家,饭馆,学校。

    每两地之间的距离,都要坐近一个小时的公车。

    每天坐公车的时候,是他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他可以只是坐着,不用干活,这时候他都会想很多。

    家里的那套在老城区的四十五平米的房子,是他妈唯一仅有的财产。其他的开销,都是他用除上课学习以外的所有时间在一个远亲家开的餐馆里打工挣来的,勉强能维持最低的生活保障。

    现在比起以前的话,还要再难一些。

    以前他妈清醒的时候,还会去卖菜,每天都多少能拿点钱回来,但是常年酗酒,身体早就完了,神智清醒的时候也越来越少。醉的时候更不用说,摔东西打人是常事,家里除了电灯就没有电器了,都被她砸坏了,也就没钱再买,倒也省电。唯一庆幸的是现在自己长大了,刷完扫地的话儿他可以少干一些,跟着师傅学了几年,现在能有机会炒上几个菜,所以工资就比以前高了些。

    生活就这么维持着。

    那时候他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方式,就是幻想自己的未来。

    他想他好好读书,县里面答应如果他能考上好大学,还会出钱供他,考上好大学,毕业了就能找到好的工作,最好在陌生的城市,没有人认识他,他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他的人生就会从此改变。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

    家里照样是黑灯瞎火的,他摸着楼梯走上二楼,一碰门把,居然门又没关。

    这都好几次了,反正他家里也没什么东西是值得偷的。

    一进门就踩到什么东西狠狠滑出一大步,还好扶稳了门框,要不肯定得趴地上了,接着月光一看,又是一地的那种半透明的塑料袋,还躺着不少液体。

    这是他妈经常喝的酒,他记得去年上化学课的时候老师还讲到很多这种廉价的袋装酒里面有工业酒精,他回家跟他妈说,莫名其妙就被甩了几个耳光,从此再也不敢提。

    他摸着墙找到电灯的拉绳,屋子亮起来的一瞬间,就听到一声含糊不清的咒骂。

    叹了口气,他走过去扶起地上又喝的烂醉的中年女人,吃力的把人扶到床上,盖好被子。

    他妈清醒的时候对他还可以,他所觉得的可以就是几乎把他当空气,但是至少不会打骂,而且会给他做饭吃。

    可惜现在她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嘴里不停的嘟囔着不满和怨恨,这些他早听惯了。

    料理好他妈之后,就开始收拾房间的一片狼藉。

    他从前的家总是很干净,他妈其实是个能干的女人,而且很好面子,看不得家里有一点不顺眼的地方,会跪在地上擦地板,所以他从小的卫生习惯也很好。

    他也不想每天一身臭味的去上学,可是水费太贵,澡是不能天天洗的,穿得下的衣服就那么两三件,还都是餐馆里的人送的,天天洗换也不现实。

    开始周围同学和老师的那种眼神,真的刺伤了他,后来也居然麻木了,就想着以后赚了钱,就可以把自己弄得干净些,也就可以交到朋友了,现在……能吃饱穿暖就不错了。

    李程秀唯一的指望,就是未来,能够支撑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休息时间加起来不到五小时玩命一样的轮轴转的动力,还是未来,他想着他努力,他拼命,就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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